行政院政务处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本院会议事项;二、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事项;三 关于调查事项;四、设计及编译事项。设处长一人,参事六至十人,科长四至八人,科员、编审员若干人。处内分设议事、诉愿、审核、编译四科办事。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一、本院会议事项;二、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事项;三 关于调查事项;四、设计及编译事项。设处长一人,参事六至十人,科长四至八人,科员、编审员若干人。处内分设议事、诉愿、审核、编译四科办事。
“吏部”别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有所调用,皆选司拟官,经令、仆而后奏行。不得其人,案以为令、仆之负、尚书及郎不坐。至是,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或说明、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
官名。即门功曹书佐。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为功曹从事属员,主人事选用。三国蜀州府亦置,职同。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及郡皆置,为功曹史之佐。官名,汉置,为州的佐吏,位在功曹从事下
泛指长官的副手或佐吏。《后汉书·景丹传》:“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有干事称,迁朔调连卒副贰。”李贤注: “副贰,属令也”。长官的辅佐。也就是副长官,如今言“第二把手”。《后汉书·景丹传》:“王莽时举四科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官署名。明朝王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留守中卫、神策卫、广洋卫、应天卫、和阳卫、牧马千户所。永乐 (1403—1424) 后改广洋卫隶南京中军都督府,增蕃牧千户所。并领在外直隶扬州卫、和州卫、高邮卫、
官名。晋朝有“典牧都尉”“车府典牧”,为“太仆”的属官。太仆在汉朝为九卿之一,掌管车马和牧畜。晋朝有时设有时不设。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晋书·职官志·太仆》。隋朝设典牧署,其官有令、有丞等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兼管旬月申奏。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运副公署,见“盐运使公署”。
官名统称。宋徽宗政和三年 (1113) 以前,以内殿承制、内殿崇班、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三班奉职、三班借职、三班差使、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政和三年,改
宋朝太学考试名。又称月校。由本学长官自出题考试,朝廷不另差考官。神宗元丰二年 (1079),令太学外舍生每月私试一次,每年公试一次,合格者补内舍生。武学、律学、医学等亦有私试,试法与大学相类。宋代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