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全权代表、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等为委员。另置办事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秘书十二人;处的内部分总务、编译、接待、议案四股办事。次年一月“调查法权会议”开幕,到九月十日闭幕,共开全体会议二十一次,虽也发表《调查报告》,但仍是毫无结果。
外交部直属机构。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十二月八日公布《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以为美、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全权代表、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等为委员。另置办事处,设处长、副处长各一人,秘书十二人;处的内部分总务、编译、接待、议案四股办事。次年一月“调查法权会议”开幕,到九月十日闭幕,共开全体会议二十一次,虽也发表《调查报告》,但仍是毫无结果。
官署名。辽朝为南面官,会同元年(938),皇都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统领上京军民政事,治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南)。置留守行临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职。金朝于熙宗天眷元年(1138
爵级名称。太平天国前期以翼王为三等王;后期以战将堵王黄文金、听王陈炳文为三等王。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官制术语,指“清官”中的等级。北魏孝明帝末,吏部郎中辛雄以郡县守、令委派不得人,上疏称:“但郡县选举, 由来共轻, 贵游㑺才, 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
武官名。五代后唐置,为掌领马步军的先锋部队。见《资治通鉴·后唐纪六》“明宗长兴元年”条。
“通直散骑侍郎”省称。
官名。南朝梁陈时会稽郡军府有记室参军,见《梁书·钟荣传》与《陈书·虞荔传》。
官名,为内官长与内官丞的合称。汉置,属宗正,掌分、寸、尺、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宗正》:“内官长丞……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注:“师古曰:《律历志》(说)主分、寸、尺、丈也。”参看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官名。清置,为衍圣公官属。秩正七品,员额一人,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掌奉圣泽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