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至是,则以职事分隶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著帐官。掌御前侍应等事,属著帐郎君院,置本班郎君等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军政部审查处条例》规定,军政部于监察院审计部未成立以前,特设审查处掌覆核全国军队及军事各机关、学校的预算决算事宜。以处长为
命妇封号。始见于南北朝,历朝皆置。多封皇后母、县公之妻及高官之母妻。北周时位在郡君下。唐、五代外命妇封五品官员,内命妇封三品、四品官员之妻,其母则封县太君。不因夫、子得封者,称某品县君。宋朝沿置,封庶
官名。北魏置。内廷派驻在外都曹监察政务的官员。《魏书· 吕洛拔传》“后(吕)文祖以旧语译注《皇诰》,辞义通辩,超授阳平大守。未拜,转为外都曹奏事中散。”
官名。三国蜀昭烈帝章武三年(223),以李严任之,统内外军事。宋朝初年亦置,位在五大都督府长史之下、少卿监之上,后不常置。官名,三国蜀置,统内外军事,为军事长官。《三国志·蜀书·李严传》:“章武二年,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驾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金郎中,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制造兵器,分设于大同、平阳、保定、真定、上都、辽河、蔚州、宣德、东平、大宁等路,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从五品、正从六品不等。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国民政府主席,又称主席委员,为中华民国政府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党政府“行宪”以前的国家元首。其职权因政情和人物的的变动而有不同,多数时候只是名义上的元首。参见“国民政府
枢密直学士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