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提举茶场司
官署名。即茶场司。参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官署名。即茶场司。参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465~471)中置,佐后宫都掌治职管理宫中事务,员二人,六品。
清朝铨选制度术语。清制,官员抽签分发到某一地方候补,均限期报到。由吏部视路程远近,发一文书,写明到达期限,称凭限。持此,到所在地报到缴纳,称缴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之。天官府官伯司次官,分置左、右,皆正四命。协助左右宫伯中大夫掌管宫庭侍卫,轮番在宫内值勤,兼管临朝及出行的警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废。
见“宣帖”。亦称宣帖,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
官署名。元置,属詹事院。设官有提点、大使各一人。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归海军部。掌拟定海军各项章程,经管海军各类人员履历册籍。置科长、科员、录事。
即“奚监军”。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君主器重宠爱之臣。《战国策·赵策一》:“以子之才而善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
官名。金元太府监的佐官,金制秩从六品,员额二人。元制秩从四品,员额五人。参见“太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