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赴任文凭,稽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康熊五年(1666)改称“掌印给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六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六人,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分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给发敕书,赴任文凭,稽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康熊五年(1666)改称“掌印给事中”。
对帝王的尊称。《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
官名。同“大谏”。春秋齐置。君王左右主司谏议的大臣。《吕氏春秋·勿躬》: 管子复于桓公,曰: “蚤(早)入晏出,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辟死亡,不重富贵,巨不若东郭牙,请置以为大谏臣”。
官署名。宋朝宗正寺所属机构。掌宗室族属名籍,序其服纪之远近。
官名。西晋、十六国汉均置,掌辅佐储君皇太弟。职掌同太子太保。见《晋书·河间王顒传》、《刘聪载记》。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掌理渡口。官名。掌管渡口桥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椒丘訢)过淮津,欲饮马于津;津吏曰:水中有神。”《列女传·辩通·赵津女娟传》:“初,简子南击楚,与律吏期;简子至,津吏醉卧
官署名。简称都水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川泽、陂池水利之事,修筑道路、津梁、备造舟车、织造布帛、制作卷契、画一量衡之器。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五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七人。南京工部都水清
官名,汉置,掌翻译,其长官称令,属典属国。《汉书·张骞传》:“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司市属吏,掌平定市场物价。《周礼·地官》:“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价),然后令市。凡天患,禁贵
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同宗兄弟之称谓。据太平天国前期定制,东王以下各王同辈兄弟称国宗,后辈称国相,出外任事者亦称国宗。官阶约与燕王、豫王、侯、丞相相等。督军或出任地方官者则加“提督军务”衔,据载有十四人
官署名。金朝置。掌铸造钱币。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由代州钱监改名。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