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郎中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即尚食奉御。
军队编制名。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部”,大将军领五部,部的长官称部校尉,秩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秩比千石。“部”下为“曲”,曲设军候一人,秩比六百石。曲下为“屯”,屯设屯长一人,秩比二百石。见《后汉书
官名。金代设此军官,从三品。原名总领,后改名为都尉。《金史·百官一》:“正大二年,更总领名都尉,升秩为四品。四年,又升为从三品。”见《金史·兵志》。
唐朝后期,宰相常兼节度使,节度使亦常加宰相衔,皆称使相。五代时,节度使多带宰相衔,但不预朝廷政事。宋初,凡亲王、枢密使、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者均称之,实与宰相之职无关。神宗元丰(1078—1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正三命。掌管皇帝寝室诸事务。下设主寝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明制,凡出派朝廷大员以皇帝特使的身份,巡视某一地区,处理皇帝交办事务,如都御史之派为总督,巡抚等,称为出使。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各省监狱、警察、习艺所罪犯名册、衣粮费用,编纂牢狱规则、统计书表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各省监狱、警察、
官名。元置,属宣政院,员额一人。
①指在国子监就读之学生。为入仕途径之一。五代时已有此称。后唐制,国子监每年置监生二百名。初补时交束脩钱二千,及第后交光学钱一千。宋朝亦沿此称。明朝监生分举监、贡监、荫监、例监四种。凡以举人资格入监读书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