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提塘官
官名。清沿明制,各省督抚派员驻在京城,传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领送、颁发各省官员的敕书与各州县印信,称为提塘官。员额每省十六人,由各省选武进士、武举人或低级候补武官咨兵部充补。
官名。清沿明制,各省督抚派员驻在京城,传递本省与各部院来往文书,领送、颁发各省官员的敕书与各州县印信,称为提塘官。员额每省十六人,由各省选武进士、武举人或低级候补武官咨兵部充补。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遥辇氏在阿保机立国前,世袭可汗之位。阿保机代遥辇称帝以其九世可汗宫帐居皇族一帐之上,设大常袞司总其事,官府不预其政,名为尊之,实际上削弱了遥辇氏族的地位。置大常袞、太师、太保、太尉
流外官名。唐于门下省与中书省在主事之下各置能书一人,主书写之事。
官名。西汉武帝置,持节统领羌族事务。东汉初罢。建武九年(后33),复以牛邯为护羌校尉。后或省或置。章帝以后遂为常制。秩比二千石,有长史、司马二人,多以边郡太守、都尉转任。除监护内附羌人各部落外,亦常将
官名。唐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建太原为陪都,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北京;上元二年(公元761年)罢北京之称,嗣又复为北京。其所在的政区,在隋为太原郡,唐初改为并州,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
见“提刑司”。官署名。宋置,掌所部狱讼,平其曲直,举刺官吏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参看“提点刑狱”条。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制用语,也称“良吏”,义即“好官”。
官名合称。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指智威、仁威、勇威、信威、严威、智武、仁武、勇武、信武、严武等十将军。其中智威等五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以代替旧征虏将军; 智武等五将军为十五班,以代
西夏信使名。指牌以传递信息、军情。
官名,西汉末年,王莽改南阳郡为前队郡,置队大夫一人,职如太守,掌治其郡,并领郡兵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与王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战于小长安,汉军大败。”参看“前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