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蒙古族尊敬师长的传统习俗。古代,上至贵族、首领,下至黎民百姓都尊崇师长。成吉思汗亦然,所到之处,不分民族、宗教信仰,广收各种有知识技能的人才,给予重用,如丘处机(汉族,道教徒)、耶律楚材(契丹族、佛教
我国东南地区新石器时代一种典型石制工具。多为长方扁形(有一小部分为柱状),一面斜削为刃口,背面中部隆起,有一道横脊和浅沟。便于捆缚在有曲叉的木柄上,形如小锹,作砍掘之用。福建、广东、江西、浙江、江苏、
见“阿拍”(1193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即“花翎”(997页)。
藏语音译。西藏亚谿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三世达赖喇嘛之父土噶仁青,以子荫由达布地方朗顿村农民跻身贵族行列,封公爵。光绪十四年(1888)长子顿珠多吉袭公爵,次子罗桑扎巴,僧官,后入赘珠巴家族;三子强巴南
东汉零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零陵(今湖南零陵北)人。安帝元初三年(116),与陈汤率族人千余起义,头著红巾,自称将军,烧官寺,杀暴吏。安帝招募郡内其他民族配合汉军镇压,起义失败。
东汉碑刻。俗称“镇海碑”。顺帝永和年间(136—141)裴岑立。碑高4.3尺,宽1.8尺,镌刻文字6行,每行10字,隶书,兼有篆体韵味。内容记述作者率领敦煌郡兵在蒲类海击败匈奴呼衍王事。碑原立于巴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