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清代乌鲁木齐军事长官。乾隆二十三年(1758)自巴里坤移置,驻迪化城(今乌鲁木齐),总理乌鲁木齐提标四营及玛纳斯、吉木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精河、巩宁城守、喀喇巴尔噶逊营、巴里坤绿营事务。下辖中军参将1员,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5员,马步兵944名。光绪十一年(1885)徙喀什噶尔(今喀什),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1364—1434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养民。纳西族名阿初阿土。※木初(阿得阿初)长子。永乐十七年(1419),自备马匹方物赴京进贡,准予袭土知府职,赐钞锭彩缎表里。二十一年封中顺大夫,世袭知府
见“杜度”(960页)。
明初云南澄江府土官。一作秦普。彝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总兵官拟充路南州土官。十七年赴京朝觐,授澄江府路南州(治今路南彝族自治县)同知。建文四年(1402)进京朝贺。永乐元年(1403),奉旨
1882—1926民国将领。汉名武万义。内蒙古察哈尔正黄旗人。21岁被诬告,遭清政府地方官吏的九刑,后被释放。1910年在山西太原,受到推翻清政府思想的影响,1911年回乡组织了一支几十人的独立大队,
即“恩滚库蒙”(1871页)。
即“马訾水”(179页)。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汉代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匈奴二十四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大当户之职。晋代,则有左当户、右当户之分
见“乌尔衮”(333页)。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岭由”,枢密六大之一,位在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