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哈三千户所”(1642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匹絜”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传
?—1905清朝大臣。字寿田,号少云。满洲正白旗人。喜塔腊氏。湖北巡抚崇伦之子。同治(1862—1874)年间举人,累迁员外郎上行走。光绪二年(187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年,授编修。五年,充文
清代汉籍文献对自浩罕赴新疆贸易的乌兹别克人的通称。又称“安集延回民”、“安集延回子”。其人大都于伊犁、喀什噶尔(今喀什)、乌什、叶尔羌(今莎车)等地经营茶叶、大黄、丝织品、玉石、珠宝、皮张等的贩运。先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
僜语音译。僜人兼有节庆色彩的一种宗教活动。据说能表达人们全部的情感和愿望。多由各户独自承办。无固定时间。祭主经几年精心准备后即可请巫师择定具体日期。届时村邻亲友皆携礼应邀赴会。举行隆重的杀牛仪式,巫师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1738—1791清代西藏地区高僧。藏族。六世班禅※罗桑贝丹益希之兄,其母为拉达克土王女。为西藏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世班禅于北京圆寂,在京王公大臣及蒙古汗王等馈赠、奉献
见“宇文泰”(897页)。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