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十四年(1144),复置昌化军,领宜伦、感恩、昌化3县。端平三年(1236),改称南宁军。元代仍为南宁军,辖境依旧。明洪武初复为儋州,仍领3县。洪武十九年(1386),以感恩改属崖州。正统五年(1440)省并宜伦县。清代因之。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即“新疆纪略”(2378页)。
见“新盟”(2375页)。
见“滇越”(2401页)。
见“忽儿海卫”(1489页)。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清朝大臣。蒙古族。历仕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崇德年间(1636—1643)任一等侍卫。顺治(1644—1661)初,累进世职二等轻车都尉。睿亲王多尔衮摄政时,曾扈从世祖福临幸多尔衮官邸。及世祖亲政后,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作“僮族”、“僮人”,亦称“撞丁”、“俍人”、“俍兵”、“土人”、“土丁”。自称“布壮”、“布越”、“布土”、“布侬”、“布沙”(沙人),“布曼”(意为“村人”)等。1952年统称
古地名。秦置,以管理归附的义渠人。汉因之。属北地郡,在今庆阳县西南。王莽改称义沟。东汉时废。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