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噶尔官制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属。大台吉官属自图什墨尔以下,小台吉官属自宰桑以下,各有职司,分掌兀鲁思和鄂拓克事务。参见“蒙古官制”(2333页)。
见“平城”(502页)。
?—1289元朝将领。契丹族。石抹氏。少从军,以壮勇称。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从严忠范攻宋,围重庆。翌年,以蒙古军2千,败宋将昝万寿于成都。十六年(1279),升管军总管,授宣武将军,守遂宁。翌
即“龙骥”(495页)。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即“忽汗城”(1487页)。
?—184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初任仔琫。道光十九年(1839),经驻藏大臣孟保等奏准,晋升为噶伦。办事谙练,二十一年(1841),参与征剿森巴人侵藏,协办军务,统领士兵,不辞劳苦,奋勇杀敌,
亦作“扎野”,女真语。金代高级将领身边的随从官。由高级将领自女真姓氏官宦或猛安谋克内富家子弟中选勇敢善骑射及有谋略的青壮年充任。随同征伐、攻城、觇伺、或领兵作战,易立战功,升迁较快。为此类子弟进入仕途
※西羌的一支。与封何等羌为兄弟部落。原居湟水下游附近。元狩五年(前118),西汉开河西,在令居(今甘肃永登东南)屯田,触犯羌人利益。元鼎五年(前112),在先零羌的发动下,与牢姐羌解仇结盟,与匈奴通,
?—1641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