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烈部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见“吕隆”(775页)。
书名。(英)包罗杰著。1878年伦敦出版。该书是作者为配合英国殖民者对中亚及中国新疆地区的侵略而撰。书中对阿古柏一生的活动、阿古柏入侵新疆、建立反动政权及其最后复灭经过,都作了较详细的叙述;对英、俄两
书名。清代鄂辉等奉敕撰。52卷,卷首4卷。有嘉庆二年(1797)武英殿聚珍版印本。主要记录有关湖南与贵州东北等地苗、土家等族的历史及乾隆末爆发的苗民起义的原因、经过及善后事宜等,详细记录了战争的过程,
见“罗武”(1415页)。
1856—?清光绪年间苗族抗法斗争首领。又作项从周。苗名年四,亦名项四。云南麻栗坡猛洞野猪寨人。苗族。少年习武,力举百斤。秉性刚正。因猛洞常遭法国侵略者凌辱和武装骚扰,并强迫猛洞各族人民缴纳赋税和服劳
即“蛮书”(2272页)。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哈克·库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第三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光绪三年(1877)春,受命守托克逊。清军进剿,逃喀喇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洪武八年(1375),改石耶洞府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隆为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五年(1658),长官杨胜美帅众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号纸。后其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