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十九年(1282),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由北平王改封。
渤海国第二世王大武艺的谥号。取意于其人在位期间,南敌新罗,并与唐抗争,北讨黑水靺鞨,拓疆辟地,使周围许多部族畏臣之,一生以武功著称。武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死后,其国未报请唐朝廷私自加此谥号。详
汉藏语系的语族之一。分苗、畲、瑶3个语支。主要分布在中国的贵州、湖南、云南、广西、四川、广东、湖北和江西等省(区)。在国外,越南、泰国、老挝、缅甸等国邻近中国的山区也有分布,都是近百年从我国迁移出去的
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
758—793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五十六年(唐贞元九年,793)死,享年36岁。葬于今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其墓1980年10月被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参见“藏币”(2567页)。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简称史二。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与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俺答汗长子辛爱黄台吉为邻,互相仇杀。嘉靖(1522—1566)中,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龙门所(在今河北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漠、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鄂济氏。原名瑚图灵阿。大理寺卿宜绵子。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由刑部员外郎改翰林院侍讲,累官左副都御史。嘉庆初,疏陈关税、盐课积弊;又请却贡献、停捐纳。居官有政绩,受嘉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四世”(18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