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王
①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至元九年(1272),定宗贵由孙秃鲁受封,赐龟纽银印。约至元十三年换赐驼纽镀金银印。 ②宜州土丁暴动首领卢成钧的称号。见“宜州土丁暴动”(1530页)。
①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至元九年(1272),定宗贵由孙秃鲁受封,赐龟纽银印。约至元十三年换赐驼纽镀金银印。 ②宜州土丁暴动首领卢成钧的称号。见“宜州土丁暴动”(1530页)。
见“青岩教案”(1281页)。
书名。明代兵部尚书回族马文升撰。12卷,55篇。其孙马天祐编。本书为其一生奏议之汇集。大多有关国计民生、军国大事。部分涉及总副三边军务,抗击瓦剌,平定“岷州之变”和“哈密之变”。惟其在成化中巡抚辽东、
见“旱金莲”(1079页)。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古地域名。见《汉书·西域传》。指玉门关(今甘肃敦煌县西北小方盘城)以西广大地区。有两义:狭义的指西至葱岭(今帕米尔高原)为止;广义的则泛指古代中国人所至和所知的玉门关以西所有境域,大体上包括今我国新疆
见“山寨夷”(119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见“敕勒”(1983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见“兀山卫”(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