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下设经历2员、都事2员、照磨1员、捕盗官2员、儒学教授1员、镇抚2员。下辖脱思麻路等军民万户府、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辖境在今青海、甘肃及四川西北部藏族聚居地区。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下设经历2员、都事2员、照磨1员、捕盗官2员、儒学教授1员、镇抚2员。下辖脱思麻路等军民万户府、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辖境在今青海、甘肃及四川西北部藏族聚居地区。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1876—1947清末民国时官吏。蒙古正白羊群旗人。幼年在私塾读书,学蒙文、满文。16岁任苏鲁克长。20岁任正白牛群旗副总管。光绪二十六年(1900),奉命向清政府奉送贡品,到北京,时值八国联军与义和
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的鸟枪马甲置此。顺治(1644—1661)间,每逢春季即竖靶于41弓(量地弓,五尺为一弓)之地,令汉军鸟枪兵演习射击。康熙十二年(1673)定,每旗设一营,操练火器;每佐领增设鸟枪
参见“毕约”(755页)。
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持至尸逐侯单于弟。灵帝中平六年(189),因兄於扶罗侵扰汉郡县,被逐,不得归国,与兄留居平阳(今山西临汾市)。献帝兴平二年(195),兄死,嗣为单于。居平阳
书名。辑自钦差驻藏大臣孟保、海朴等人奏折。10卷。主要记载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国策动拉达克首领勾结森巴人武装入侵阿里和西藏人民反击入侵者,收复失地之经过,以及惩办军务失职之满汉官员和藏族噶伦官员
?—1555明代湖广永顺土官。抗倭英烈。土家族。隶永顺宣慰司(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嘉靖三十四年(1555),奉调随宣慰使※彭翼南、致仕宣慰使※彭明辅率土兵开赴松江抗倭前线,与※田菑等率本部土兵,争入
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近亲及亲信充任,按年龄、资望、亲疏分为“勐”、“准”、“印”3个不同等级,职能是处理土司衙门的临时事务,审理民刑诉讼,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置。治所即今辽宁庄河县。南控诸岛,左接安东,右连旅大,居滨海要区。周属幽州。春秋属燕国。秦汉属辽东郡。三国、魏仍其旧。晋至后魏属高句丽。齐、周、隋仍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