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犯
见“狐偃”(1481页)。
见“狐偃”(1481页)。
?—1480明朝将领。原名克罗俄领占。沙州卫都督佥事※困即来子。正统九年(1444),父卒,兄喃哥袭职,本人被授予指挥使,协理沙州卫事。兄卒,升都指挥使,代领沙州卫部众。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
书名。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钟方纂辑。全书51卷,分别载述其山川形势、地理沿革、城乡建置、风俗物产、户口田赋、历史古迹、官制兵备、台卡屯务、王公源流等各项。所述俱详尽,是研究清代哈密地区历史的重要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参见“桑日”(1963页)。
见“苻崇”(1342页)。
1926年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组成的伪蒙古地方武装。实行兵员轮换的义务兵役制。有兵5百余名,每年从察哈尔都统府领取经费4千银元。1934年4月,蒙政会成立后,改编为蒙政会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只合赤、只合臣。蒙古语“只合速”(“只合孙”)意为“鱼”,“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打鱼的”,即宫廷及诸投下之捕鱼人户及掌管该项事务的官员。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道使”。为诸城行政长官。高句骊国制:王国下辖“大城置※傉萨一,比(唐都督府)都督。诸城置道使,比(唐之州)刺史”(《旧唐书·高丽传》)。其下各有僚佐,分掌曹事。
布依语音译,意为“戴帽礼”,汉语亦称“戴假壳”。布依族民间传统婚俗。流行于贵州镇宁扁担山一带。旧时布依族青年妇女婚后有几年“坐家”(不落夫家)生活,男方为了使新娘早日过门长住,便用竹笋壳做一前圆后方、
见“萧孝忠”(19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