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里木盟
内蒙古诸盟之一。哲里木,山名,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清代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4部10旗在此会盟,故名。地处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邻接辽宁、吉林两省。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东南部属辽河平原。土地肥沃,宜农宜牧。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时,科尔沁6旗隶奉天省(今辽宁省),郭尔罗斯部前旗隶吉林省,杜尔伯特、札赉特及郭尔罗斯后旗隶黑龙江省。现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之一。辖1市2县5旗,盟政府驻通辽市。
内蒙古诸盟之一。哲里木,山名,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清代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4部10旗在此会盟,故名。地处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邻接辽宁、吉林两省。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东南部属辽河平原。土地肥沃,宜农宜牧。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时,科尔沁6旗隶奉天省(今辽宁省),郭尔罗斯部前旗隶吉林省,杜尔伯特、札赉特及郭尔罗斯后旗隶黑龙江省。现为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之一。辖1市2县5旗,盟政府驻通辽市。
僜语音译,意为“穷人”。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贫民。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少量土地,缺少劳动工具,生活贫困。有的需要靠当雇工和借贷维持生活,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
见“布儿哈卫”(469页)。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河流名。嫩江支流。位于内蒙古东北部。发源大兴安岭之噶尔碧鄂博山山麓,东南会小水细流,与右岸之扎伊河、哈巴奇河、托钦河合,横断札赉物旗北部中央,折向东流入嫩江。全长576公里。河底多砂砾,两岸有杨榆柳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辽代※奚族部族名。又作锄得、锄骨里。辽初,太祖四年(910),曾与※乌马山奚等叛辽,被讨平。神册六年(921),以其部人辖得里、只里古摄南府宰相。以后,该部有向辽廷进白麝的记载。
书名。清初康熙帝敕撰。全书4卷。记事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迄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二月。主要叙述清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经略及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书原无刻本行世,而抄本多所改易。后经何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九年(485),奉命使魏朝献。是为见于史载勿吉通魏的第二位使臣。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