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舒尔哈善

    ?—1826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姓葛哲勒氏。嘉庆二年(1797),由吉林前锋委骁骑校,随署广州将军明亮等赴四川镇压白莲教起义,败义军于黄官岭沿江,赏戴花翎。四年,随参赞大臣德楞泰,俘义军首领龚文玉

  • 海龄

    ?—1842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郭洛罗氏。嘉庆十八年(1813),任张家口守备。随直隶总督温承惠于河北镇压李文成领导的天理教起义。道光十年(1830),由副将擢大名镇总兵,后调正定镇。十五年(18

  • 夏克刀登

    1898—1960德格第十九代土司的大管家夏克·扎西郎加之子。因土司家内讧受牵连,幼年逃至西藏,进西藏贵族学校就读。1922年至昌都任藏军小头目。1930年袭任德格第二十一代土司的大管家。1933年入

  • 可不里

    见“高附”(1907页)。

  • 贯只哥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湖广行省左丞相※阿里海牙之子,文学家※贯云石之父。大德至延祐初,任职湖广,官至湖广行省参知政事。延祐二年(1315),迁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调江浙行省。后任职于

  • 谈马颜

    我国宋代岛屿名。《诸蕃志》载:“流求国(指台湾岛),当泉州之东,舟行约五六日程。……旁有毗舍耶、谈马颜等国”。日人藤田丰八《岛夷志略校注》:“此乃《东西洋考》、《海国闻见录》之红豆屿是也”,即今之兰屿

  • 延楚布多尔济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

  • 伯尔哈什哈

    ?—1782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卓哩克图汗※渥巴锡从弟,多尔济喇布之子。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渥巴锡汗东返祖邦,受清廷封为札萨克一等台吉,四十年

  • 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

  • 白玉河

    见“树枝水”(15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