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罕格根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见“棍噶札勒参”(2165页)。
①蒙古语。汉译※“铺马”(2233页)。②见“乌拉部”(334页)。
见“洛桑丹悲坚赞”(1735页)。
清代京师绿营之俗称。即“巡捕营”(948页)。
见“毛里孩王”(360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汉时西瓯越人首领。曾归附南越国,封“瓯骆左将”。元鼎六年(前111),闻汉武帝兵伐南越,斩西于王降汉。元封元年(前110)被封下郦侯。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见“耶律璟”(1304页)。
见“撒里河卫”(2494页)。
清代抗俄勇士。鄂伦春族。世居精奇尼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抗击沙俄殖民者的侵略中,袭杀抢掠牲口的俄人,缴获器械,向清政府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