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非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书名。清魏源撰。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并刊行。二十四年(1844)、二十六年(1846)重订。14卷。前十卷为纪事本末体。卷一:开国龙兴记一、二、三、四、五;卷二:康熙戡定三藩记上、下;卷三:国
阿刺伯语音译,一译“格的木”,意为“古老”、“陈旧”。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指明末清初伊斯兰教门宦新派传入回族以后,仍保持伊斯兰教传入时期的宗教仪式和基本功课的派别,故称,或称老教、清真古教、遵古教等。该
汉时南越国郎相。岭南番禺地区越人。武帝时,南越王赵建德、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朝廷令伏波、楼船二将军率江淮以南10万师讨之,兵困番禺城。率粤兵降汉,被封为侯,赐食邑510户。
藏语音译,意为“整事大相”。吐蕃官名。《新唐书·吐蕃传》谓:“又有整事大相,曰喻寒波掣逋。”职司同唐之“谏议大夫”,即对圣谕提出意见,以便使经修正之旨意和政令下达。一说其职责相当于唐之“监察御史”或“
见“好屯卫”(937页)。
见“元善见”(23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见“悦伐大那”(1927页)。
见“屋质定变”(1771页)。
见“炒花”(15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