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宣超
见“慕容宣赵”(2441页)。
见“慕容宣赵”(244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设置之亦东河卫均称作伊屯河卫。
见“巴岳特”(410页)。
见“忽必烈”(1487页)。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僧官的机墈。设仲译钦布(大秘书)4名,均为四品僧官。初凡僧官的培养、任免、升调,皆由其拟具名单,呈请噶厦转呈达赖喇嘛或掌办商上事务者核准任用。乾隆五十六
见“耶律直鲁古”(1326页)。
清末民初彝族土司。又名如底阿郭。土官日郭如底之子。清末袭职,任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宣统三年(1911),支持西昌黄连关第十三民团副团长张耀堂反清起义,
内蒙古伊克昭盟达尔哈特部的召庙。俗称再生召。清乾隆元年(1736)建,位于札萨克旗东偏南25里。供奉成吉思汗遗像。规定庙内喇嘛必须由达尔哈特部人充任,是为该寺不同于一般寺庙之处。庙中地位最高者为沙布隆
见“恰克拉”(1725页)。
青海省方志,近人许崇灏(甘肃人,字公武)编撰,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邱向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再稽古籍有关记载,重编而成。民国三十二年(1943)于重庆土纸铅印,分11章:第1章总说;第2章
木制人偶。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成年人死后,一般举行“撂档子”(送魂)仪式。届时,用木刻制一人偶给其穿衣戴帽代表死者,进行祭祀和送魂。详见“撂档子”(24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