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分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金、元时赋敛形式之一。指对某些物品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元代诸种物品抽分的比例各不相同:(1)牲畜。太宗元年(1229)规定蒙古牧民有马牛羊及百者,分别输牝马一、牸牛一、羒羊一。成宗大德八年(1304)改为及百至三十者,官取其一,不及数者免征。(2)市舶。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定市舶抽分例,细货十取一,粗货十五取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改为细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3)民营冶炼等。银十抽三,铁、矾、磁窑、石灰等十抽二,葡萄酒三十取一。各个时期抽分比例有所改动。
东汉末鲜卑贵族首领。※檀石槐之孙。弟※步度根嗣立后,部众减少,势力衰弱,遂别拥众数万自立为大人。献帝建安二十三年(218),以代郡及上谷乌桓大人能臣氐(又作无臣氐)叛汉来附,遭曹操军追击,率万余骑迎接
即“乙典女直部”(4页)。
清甘肃洮州土司。藏族。土司昝衍禋之子。光绪二十年(1894)承袭。所属地界东到录元部、南至若竜若巴山,西至乌藏部,北至上达窝部。包括藏境7旗共76部。设土守备1员、千总2员、把总2员、骑兵50名、步兵
西夏大臣。夏末帝李时(1226—1227)官匦匣使,被遣聘于金朝,未及返国而国亡。金哀宗赐京兆(今陕西西安市)安置,充宣差弹压,主管在金之夏国降户。金正大八年(1231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清咸同年间贵州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天柱县坝平人。侗族。秀才出身。咸丰十一年(1861),响应太平天国在坝平发动起义,众至万人。攻皮厦,因清军及当地土豪联合镇压,坝平陷,率军至梁上、巴野(今三穗县属)
金代女真人常服中的束带。参见“金人常服”(1477页)。
?—1736清代后藏地方官员。汉籍又作诺颜和硕齐。藏族。※颇罗鼐之弟。受命管辖、操练哈喇乌苏兵,护卫西藏,授头等札萨克台吉,世袭。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后藏戴本江洛金巴率兵2000驻守江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哈尔盖乡,原居黄河南赛仓地方,为刚察“查香措登”(亲属七部落)之一。因与邻部发生草原纠纷,误伤人命,受官府和其它部落攻击,活动受限,生活贫困,遂从原部落分出,携10余户投
见“拓跋推寅”(1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