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额鲁特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意为“舅舅的后代”,或“尊敬舅舅的民族”。基语族自称。旧称“攸东”。新中国成立后作为基诺族的族称。基诺族对舅舅十分尊重,舅舅对外甥的关怀和亲密程度不亚于父亲。舅舅对外甥的传统义务和权利甚多,有养育丧失
见“汉官”(616页)。
见“哥舒”(1835页)。
北魏初期官名。天兴元年(398)八月,北魏正封畿,制定京邑,“东至代郡(治今山西大同东北),西及善无(今山西右玉县东南),南极阴馆(今山西阴县西南),北尽参合(今内蒙古凉城县西南)”。十二月,置八部大
①即“栖林”(1804页)。 ②见“奇勒尔” (1352页)。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见“和朔奴”(1446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西宁卫。《天下郡国利病书》载,其族“居牧塞外,去卫治北一百余里。北至大通河,西至北川塞外,东接大通城,广袤五百余里。无庐舍,多罽帐。”其活动范围大体在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及门源县南境
藏语音译,意为“武士”。《贤者喜宴》载:“所谓桂者,即高等属民从事军务者之称谓”。即“武士”。平时,行使镇压职能,使奴隶不得反抗,战时,则率奴隶参战。奴隶不能任武士(桂)。据敦煌文献载,吐蕃划分桂与庸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