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见“耶律沙”(1301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十分珍贵,铸造时加入毒药、虫、鱼之类,取迎跃如星者,又以白马血淬火,经数十年才使用。中人肌即死。其详细制法秘而不宣。
见“萧思温”(1997页)。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在清远军城(今宁夏中卫县东南),防卫首都以南要冲。
古地名。秦属北地郡。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郡治高平(今宁夏固原),东汉迁至临泾(今甘肃泾川北),魏、晋因之。原为戎狄居地,郡有乌氏、月氏道,因其族人居于此得名。又有“昆夷旧壤”说,绲夷曾在此活
贵州彝族土司。亦称“水西宣慰司”。明洪武初置,治今贵阳市城南。初属四川,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辖境约当今贵州省西北部,息烽、修文以西,普定以北,水城以东,大方以南,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区。史
即“保和”(1681页)。
1884—1938清末民国学者。字德舆,号玉堂,又号睫巢居士。甘肃临夏人。本姓仲,为邓姓收养。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解元,次年中进士。历任四川新都知县,南充知府等。辛亥革命后任甘肃省议员、参事,又
新疆保卫和平民主同盟阿山区组织委员会创办的报纸。1948年9月在阿山以维、俄两种文字出版。重点是宣传阿山地区的法令和建设成就,报道国内外政治形势,揭发国民党和乌斯满集团的残暴统治,对推动阿山区革命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