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保
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武烈王,改元武烈。以蒙能之子蒙聪为总兵官,筑将台,悬黄、白旗,服红袍戴银顶帽,以城步长安坪为根据地,聚苗兵攻武冈、中林、龙里等地。五年,被贵州总兵官都督李震所俘,械送京师,遇害。
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武烈王,改元武烈。以蒙能之子蒙聪为总兵官,筑将台,悬黄、白旗,服红袍戴银顶帽,以城步长安坪为根据地,聚苗兵攻武冈、中林、龙里等地。五年,被贵州总兵官都督李震所俘,械送京师,遇害。
?—329十六国时期前赵王子。字义孙。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曜次子。自幼聪颖,受父宠爱,立为世子。及长,力壮善射。汉昌元年(318),大司空靳准作乱,杀国君刘粲,广诛刘氏子孙。他没于黑匿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
见“设”(923页)。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补授云南景东府同知。康熙四十五年(1706),迁直隶广平府知府。历官大名道、广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五十九年(1720),颍州知府王承勋讦告其需索规礼,庇
见“牯脏头”(1665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藏语音译。原意为“主人批准”。西藏民主改革前,各农奴主的属民间,一般不得改变人身依附关系。但也有一些农奴主规定,其属民经交纳一定数量的财物,得到主人批准后,可同其他农奴主的属民结婚,并改属对方主人。其
参见“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1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