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尔格巴尔汗
萨满教神祗之一。达斡尔语音译,“河神”之意。旧时达斡尔族伐木者和捕渔人常供祭的偶像,求其保佑平安和多捕鱼。
萨满教神祗之一。达斡尔语音译,“河神”之意。旧时达斡尔族伐木者和捕渔人常供祭的偶像,求其保佑平安和多捕鱼。
指调查登记户口。一称籍户,或抄数户计。历代封建王朝皆以户籍定赋役。辽兴宗及道宗时一再括户。金代每三年登记户口一次,成为定制。元代大规模括户共有四次:蒙古灭金后,太宗六年至七年[乙未] (1234—12
见“夫余”(223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见“桑哥”(1963页)。
元朝官署名。掌祭祀。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又作泰禧院)。次年,改是名。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元史·百官志三》)。置院使、同知、副使、佥院、
明代东蒙古右翼部落。明代汉籍亦译作“兀甚”、“偶甚”等。清代译作“乌古新”、“卫新”、“乌审”等。源于蒙元时期的※“许兀慎”。约明中期,该部分为东西两支,分属※鄂尔多斯和※蒙古勒津(满官嗔,后称土默特
见“僾尼”(2249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满语音译。意为半截句“家里的”,即“奴仆”。清代掌管皇家事务内务府所属人丁的总称。原从“包衣阿哈(家里的奴仆)”一称中分离出来。后金国建立前后,统称包衣阿哈。多来自被掠人口、“家生子”等等,被女真贵族
1597—1666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佟佳氏。牛录额真努颜之子。天聪四年(1630),由佐领擢前锋参领,率军攻明锦州,奋勇冲杀立功。六年,与护军参领鳌拜略明边,俘获人口数千。后屡败明军,以功晋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