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近代河湟事件起事者之一。甘肃临夏人。回族。历任马仲英部旅长、副师长等职。1934年4月攻灭和田“伊斯兰王国”,同年7月代马仲英率所部驻和田。1937年举兵反盛世才,失败后逃往印度。后投马步芳,解放后组
土族语称“卜日热”,意为“旋转”、“转轮”、即“转轮轮”。土族传统体育娱乐活动。历史悠久,流行于青海互助县农村。农闲季节或喜庆节日举行。过去一般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把大板车的车轮连同车轴竖起
见“耶律鲁不古”(1328页)。
?—1676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萨克达氏。世居宁古塔。太宗(1627—1643)时期,屡从征攻明有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旋讨叛镇金声桓,擢太仆寺理事官,并授三等阿达哈
西域古国名(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5000,口31000,兵8000。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居民从事农业,种植葡萄诸果。地出铜、铁、银。能作兵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哈兰城卫,正统后设之考郎卫,均改作海兰卫或海兰城卫。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元代吐蕃僧人。宋淳祐四年(1244),随萨迦派领袖八思巴至内地归顺蒙古。十一年(1251),八思巴伯父萨班于凉州去世后,八思巴继为萨迦教派法主,循萨班之志,决意将萨班与蒙古所议定吐蕃归顺蒙古的决定付诸
见“曷苏馆”(1652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东境。居民为藏族※川卜簇。永乐元年(1403)五月,明廷于其地置※川卜簇千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