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清代书画家。字云谷,广西桂林人。回族。因须长径尺,人称“马髯”。为人坦率,乐于助人。虽隐居市镇,凡曲乡每营缮,必尽为相助。工篆、隶,善丹青,尤长墨竹。曾绘《云谷图》,题咏赞者甚众。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居杭海岭(今蒙古国杭爱山)。至元二十六年(1289)冬,因不堪忍受驿站的沉重劳役和各种需索,与撒儿塔台等率蒙古牧民和站户发动起义,攻占三处驿站,俘获驿站官员脱脱禾孙(
古城名。又称塔尔巴哈台城。位于塔尔巴哈台楚呼楚(今新疆塔城县地),乾隆三十一年(1766),由参赞大臣阿桂奏建。城周2里7分,高1.8丈。设3门:东翔和、西布悦、南遂亨。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驻扎。有满营
即“珠崖”(1787页)。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金、元、明时期女真的一支。一作帖烈灭、吉烈灭、吉烈迷、乞列迷、乞里迷,乞列宾,清文献又作济勒弥、济喇敏或弥勒弥。明人据其衣着和居住状况,称其有4种。来源于黑水靺鞨郡利部(一说其为古亚西亚人)。是金代地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奥敦、奥纯等。参见“奥纯部”(2253页)。
见“青岩教案”(1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