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平王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古地名。汉元鼎六年(前111)置。一说四年(前113)设。地节三年(前67)居民冉駹夷提出立郡赋重,汉改为蜀郡北部都尉。东汉灵帝时(167—189),复分蜀郡北部为汶山郡。唐武德元年(618),改为会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在氐族聚居区置,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为※十三氐道之一。东汉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三国、晋改称阴平县(一说东汉改称)。南北朝时,清水氐杨氏曾以此为政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水河厅通判文秀总纂。手抄本,6册,20卷。内容有图考、疆域、山川、市镇、古迹、公署、庙祀、文学、仓储、职官、营汛、驿传、田赋、户口、烈女、风俗、祥异、物产、艺文等。该书对了解
蒙古人献给神的马。“翁衮”,蒙古语意为“神”。每逢祭敖包时,吟诵祝辞,以马供奉,在马鬃上系五彩绸带献给神。如果献给神的马眼睛或腿有了毛病就用同样毛色的马来替换,同时给两匹马系上彩绸带。这种马被称为“翁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丝绸等织造和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即“乾竺特”(1982页)。
?—1861清朝官员。字粒民。满洲镶蓝旗人。由户部笔帖式历员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授江苏镇江知府。为人宽惠,尤重视选拔人才,每遇府试及课书院日,必亲自批阅,所取多名士。咸丰三年(1853),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