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贷
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农民倾家荡产者不在少数,而地主或商人则乘机以高息和低价油牟取厚利。
解放前侗族地区流行的一种高利贷形式。又叫“放新贷”。每当油桐或油茶快成熟时,经营油桐、油茶林的农民为度过夏荒,向地主或商人借钱,秋后以低价油偿还。此种油贷一般以年计息,低者为30%,高者达70%。因此农民倾家荡产者不在少数,而地主或商人则乘机以高息和低价油牟取厚利。
清代※御前大臣。参见“郭齐哈摆牙喇壮大”(1905页)。
明代乌思藏地名,即今西藏贡嘎。宣德元年(1426),明中央政府升其寨官忍昝巴为都指挥佥事,赐以银印,诰命。
见“阿悉结”(1216页)。
见“益喜策丹”(1946页)。
见“思的克”(1658页)。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八玺帅众归附,清准其请,承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右所。嘉
见“巴拉特节”(414页)。
即“神册”(1768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将赛、总举、鸦拉、戎模四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四。先世为蒙古,常代表海南各土司支办供亿。驻通天河上游。东界娘磋、安冲、扎武属地,东南接拉休,南邻格吉。有百户4员、百长7员(一
见“阿里克族”(12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