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州
①古县名。西汉惠帝四年(前191)置。在今宁夏灵武县北。东汉元初三年(116)汉将邓遵与羌人大战于此。 ②州名。北魏孝昌(525—527)中置,治所在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后废。唐初复置,天宝元年(742),改为灵武郡,乾元元年(758),复为灵州。时辖境相当今宁夏中卫、中宁以北地区。为朔方节度使治所。西夏时改为西平府,初都于此,又曾置翔庆监军司,元仍为灵州。明洪武十六年(1383),复改灵州所,移治今灵武县。清雍正二年(1724),复为灵州。1913年改为灵武县。
①古县名。西汉惠帝四年(前191)置。在今宁夏灵武县北。东汉元初三年(116)汉将邓遵与羌人大战于此。 ②州名。北魏孝昌(525—527)中置,治所在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后废。唐初复置,天宝元年(742),改为灵武郡,乾元元年(758),复为灵州。时辖境相当今宁夏中卫、中宁以北地区。为朔方节度使治所。西夏时改为西平府,初都于此,又曾置翔庆监军司,元仍为灵州。明洪武十六年(1383),复改灵州所,移治今灵武县。清雍正二年(1724),复为灵州。1913年改为灵武县。
近代伊斯兰教写经书法家。天津市人。回族。清末民初人。出身宗教世家。祖、父皆善写阿拉伯文经书。幼承家学,研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书法。刻苦努力,历年不辍。继承遗矩,博采众长,成一家风格。且毛笔、改兰书法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官名。元代设置,为宣抚使下属。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明代授任土官,秩从八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清代川西北藏、羌族地区改土归流后所设土屯的属民。乾隆十七年(1752),以杂谷宣慰司(治所在今四川理县,即杂谷脑)苍旺不法,在其地行改土归流,于南部建立土屯制度,设杂谷、乾堡、上孟董、下孟董、九子寨5
参见“泐史”(1138页)。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见“白霫”(596页)。
232—348十六国时期佛教高僧。原籍西域龟兹人。姓帛。9岁出家,曾两度往罽宾(克什米尔)学小乘佛教,能诵经数十万言。晋永嘉四年(310),经敦煌至洛阳,时年79岁。因擅长咒术和预言,深得后赵石勒崇敬
清代喀尔喀蒙古各部贵族的一次会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率兵攻掠喀尔喀蒙古,喀尔喀3部数十万众投清。清政府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1691),召集喀尔喀各部
?—117东汉时先零羌别部首领。※滇零之子。永初元年(107),随父参加西羌起义。次年,父在北地郡自称天子,率诸羌进攻东汉。元年(112),父死,即天子位,居丁奚城(宁夏灵武)。以年幼,族人狼莫为其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