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
即“羌水”(1139页)。
即“羌水”(1139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藏语音译,意为“外相”。吐蕃官名。《唐书·吐蕃传》则称“悉编”。为专管吐蕃外事活动的一般官员。其上有大外相,称“悉编掣逋”,与《唐蕃会盟碑》之“纰论伽罗笃波”(意为“外相同平章事”)相当。重大外事由大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宁明县地。领左江侬峒地思明、思陵、凭祥等州、县、峒八所。外通交趾,内达邕(南宁)、广(广州)。宋廷为监控左江流域土官、镇压当地峒丁,在此置提举峒丁、寨官、寨丁等。元废寨置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称“久巴”。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呷西的多少,由家支头人议定而划分。只问财富不论血缘等级。属中等户。拥有财产标准:土地1石5斗种;呷西
见“古儿别速”(441页)。
见“于越”(58页)。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见“乌守尔”(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