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木巴
见“皆木玛”(1623页)。
见“皆木玛”(1623页)。
见“麻达葛山”(2099页)。
见“烧饭”(1928页)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我国傣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孟连、耿马、元江和新平四个自治县以及临沧、沧源、双江、镇康、金平、景谷、景东、元阳、红河、绿春、
?—951辽皇族。字欧辛,又作沤僧、呕里僧、呕里僧王。契丹族。辽太祖弟※耶律安端子。史载其长于心计、善骑射。大同元年(947),太宗德光猝死军中,随军将臣拥世宗耶律阮在柩前继位,淳钦太后将兵抗击。纷争
见“吾秃婉部”(1047页)。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