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僧官名。明清时封藏族地区一些管理若干支土民的僧人首领为国师,秩正五品。颁给诰命,赐予银印,3年一贡,依例世袭。清代有甘肃番部珍珠族国师,化族国师等名号。隶僧录司。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被诬指能以法术咒人致病或致死的人。多为中老年人,男称“禁公”,女称“禁母”。据说前者禁人的做法是斩下鸡头或蛇头用树叶包裹起来,称“禁包”,对被禁的人点名道姓地念咒语,然后把“禁包”
见“乌罗府”(334页)。
?—1166金大将。本名乌者。上京(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拔卢古河人。女真族。仆散氏。婆速路统军使背鲁子,太祖宣献皇后侄。为人谦以待下,敬儒士,善御将士,有大略。年16,领本谋克兵,从完颜宗辅平陕西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
1246—1318元代吐蕃高僧。吐蕃临洮人。至元元年(1264)应帝师八思巴之召至京师,为帝师亲随侍从凡13年,朝夕聆听言教,学问大进。十三年(1276)扈从帝师西还,行至临洮以体弱难行遂留滞当地凡1
蒙古可汗宫廷做膳食之羊。据《蒙古秘史》载,窝阔台汗时,与其兄察合台商定,“百姓羊群里,可每年只出一个2岁羯羊做汤羊”,供汗廷膳食。其本意为减轻属部负担,巩固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统治。元朝以后则科派加剧,
汉西域车师诸国的统称。指东汉时的车师前部、车师后部、东且弥、卑陆、蒲类、移支六国。主要分布于今新疆东部地区。宣帝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阳嘉四年(135),北匈奴呼衍王率兵侵车师后部,顺帝以车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