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耶律淳”(1304页)。
即“笔写契”(1883页)。
金代蒙古部名。为山只昆(散只兀)部所属小部。分布于忒里葛山(今甫喀山)附近。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内族完颜宗浩率兵征讨山只昆等部时,击走该部和石鲁部,斩首1200级,俘生口畜甚众。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24—428年,凡5年。
即“贷勃山”(1700页)。
见“回离保”(781页)。
土司名。明置。元为茶山百纳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东北。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并入中曹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宣慰使司及四川行省。永乐四年(1406)置白纳长官司,治仍旧。境内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发须”。《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发为索葛,故有索葛吐屯。”据今人考证,句中“发”似为“须”字之
衙署。钦差镇守辽东总兵官。钦差巡抚辽东地方都察院都御史、钦差镇守辽东太监共同听政的衙门。正统至成化间(1436—1487)称“镇东堂”。嘉靖(1522—1566)时改称“会府”,设于广宁(今辽宁省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