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中国西北古族名。自称盍稚。关于其族源,主要有两说:一说氐、羌同源而异派,认为殷周时,氐族尚未从羌人中分化出来,甲骨文虽有“氐”字,但含“絜带”、“征发”之意,并非族称,春秋战国时,始作为族称;一说氐、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
辽王朝上京、中京、东京、南京、西京的总称。辽开国初,神册三年(918)二月,太祖耶律阿保机于创业之地建城,名皇都(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至太宗耶律德光助后晋石敬瑭灭后唐,得燕云十六州,领土扩大,
见“耶律伯坚”(1313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名。清末停科举,兴新学,光绪三十三年(1907),于西藏设立学务局,置总办2名,藏官总办由噶伦罗桑称勒充任,汉官总办由驻藏委员齐东源充任。下设管理员、监学员、收支员,管理书籍司事、书识
1122—1193南宋时吐蕃高僧。又称祥卓维衮布仁波切,通称祥仁波切,生于吉雪擦哇楚(即拉藏河上游)。父多吉森巴为持咒者,母名芒吉。初名达玛。7岁由母及长兄教读写。12岁时往康地学法。24岁随诸阿阇黎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任阿里总管。珠尔默特策布登次子。乾隆十五年(1750),避其叔※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陷害,入扎什伦布寺为僧,幸免。同年,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被清驻藏大臣傅清执杀后,得以查证其父被陷身
见“梅伦章京”(19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