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胞族

胞族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氏族。政治上共同御敌,为受害者进行血族复仇,经济上互相帮助,遵守氏族外婚制原则。胞族成员有共同规范、神祗、宗教仪式和节日。由胞族酋长、祭司负责执行所担负的宗教和部分军事、社会职能。如定期召开氏族长议事会;部落举行节日、宗教、竞赛活动时,以一个单位的身份参加;出席氏族长、部落长的就职仪式;调解胞族之间的纠纷及胞族内各氏族之间的争执;参加或举办部落内部、胞族内部、兄弟胞族的丧葬活动。部落之间发生战争时,氏族为胞族内的一作战单元,胞族为部落内的一个作战单位。古代黄帝集团曾有12个胞族。少皞集团所属24个氏族,则分别结合成“五鸟”、“五鸠”、“五雉”、“九扈”4个胞族。基诺族出现过母系胞族组织,由母系氏族分裂之女儿氏族组成。怒族的“斗霍”、“达霍”,则是两个互相通婚的胞族。20世纪中叶,台湾布侬人称自己的胞族为“联族”。独龙族同胞族的各氏族,即互称兄弟氏族,并承认出自一个共同的父系祖先。

猜你喜欢

  • 白沙起义

    海南岛黎、苗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1939年冬,日寇先后侵占海南岛沿海城镇后,继续向岛内“蚕食”和“扫荡”。采取不抵抗主义的国民党大批军政官员纷纷逃进黎、苗族聚居的五指山区,肆意奸淫掳掠和滥

  • 汉人枢密院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 武隆阿

    ?—1831清朝将领。七十五之子。监生出身。嘉庆元年(1796)至七年(1802),随军于湖北、四川等省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由副前锋校升头等侍卫、副都统。八年,署贵州古州镇总兵。次年,调署广东潮州

  • 大武艺

    ?-737渤海国第二世王。高王※大祚荣嫡子。先天二年(713),受唐封桂娄郡王。开元七年(719)三月,父死,继王位,始立年号仁安。是年八月,受唐封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册府元龟》卷9

  • 三于越

    契丹王朝时对有盛名的三任※于越的誉称。于越本契丹官名,建国前所置,时“总知军国事”(《辽史》卷1),统揽部落联盟实权,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称帝前曾任此职。阿保机称帝后,总权归皇帝,此职乃“无职掌”,为最

  • 傣历

    傣语作“祖腊萨”,意为“小历”。傣族的传统历法。使用历史悠久,约自西汉元始(公元1—5年)之后不久,就逐渐接受汉族以干支和十二生肖纪时的影响,如傣语中的干支大多数是上古汉语借词。其天干称“母”,地支称

  • 回回丧葬法

    丧葬制度。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人死后,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以早亡当晚葬,晚亡次晨葬为好。主张就地埋葬,俗谓“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当病人危亡时,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死后将亡人埋体

  • 乞伏公府

    ?—412十六国时期西秦王子。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鲜卑人。乞伏氏。开国主※乞伏国仁子。西秦建义四年(388),父卒,以年幼,未得即位,其叔乞伏乾归被推为西秦主。更始四年(412),弑乾归及诸子十

  • 讹迹邗

    见“郁成”(1350页)。

  • 黄掴敌古本

    金初将领。世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女真族。黄掴氏。金初,从破宁江,取咸州、东京路及诸山寨栅,皆有功。从麻吉破辽兵于上京、阿邻甸等地,后从攻回鹘城(在今蒙古国北杭爱省鄂尔浑河上游),破辽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