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河
见“药杀水”(1603页)。
见“药杀水”(1603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吉格,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亦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布隆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内诉讼、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济尔玛泰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兀剌等10卫同时设立,在今内蒙古海拉尔市东海拉尔河支流威托海河流域。
见“真金”(1818页)。
见“藏币”(2567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晃合丹、晃忽坛、晃兀摊、黄忽答等。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晃豁坛后裔组成。原由察剌合、蒙力克(明里)父子率领依附蒙古孛儿只斤部也
参见“慈灯寺”(2406页)。
甘肃省卓尼地区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即“奕”(1719页)。
史书对我国东南部分越人称谓。分布在浙南、闽北一带。据《太平寰宇记》引《临海水土志》:“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居处、饮食、衣服、被饰与夷州民(台湾高山族先民)相似。”该书还说,三国时
参见“百夷”(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