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公德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先后受吐谷浑首领※白承福派遣至后晋朝贡,备受优礼。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先后受吐谷浑首领※白承福派遣至后晋朝贡,备受优礼。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
见“栏子马”(1577页)。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刻制。1927年出土于甘肃武威县南60里青嘴喇嘛湾。原存武威文庙。石方1尺4寸,志文19行,行23字。志盖有2寸正楷“大唐故代乐王上柱国慕容明墓志之铭”1
金代女真语。亦作“斜列”、“斜里也”,“刃”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见“亦罕河卫”(873页)。
又称莪昌、蛾昌等。元明时对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的称谓,即唐以来之※“寻传蛮”。主要散居于澜沧江上游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部分由于接受了附近汉、傣民族的经济文化影响,分化为近代的阿昌族;发展比较落后的
“宁古塔”满语“6个”之意;“贝勒”清官爵名。相传清皇室先祖,兄弟6人,近邻而居,后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地在苏克苏护河呼兰哈达下之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