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玛第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谪拜城伊什罕伯克。四十八年(1783),追叙噶岱默特功,获世袭祖爵。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部偏西,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古室韦地。明为罕麻卫海刺儿千户所。清为呼伦贝尔副都统驻地,称呼伦贝尔城。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呼伦厅。厅境为索伦、新巴尔虎、厄鲁
辽宁凤城县满族人民的抗捐税斗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奉天官府派税吏到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市)等地丈量山荒地,征收苛重的山荒税,定百亩征交税银50两。农民无力支付,满族人伊品三、鲍化南、朗振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另有圆孔,穿绳。牌上刻契丹大字“” (意“急”),左面刻作七刻,取其本国历七世,右面刻作一刻,旁刻契丹字“”。每至女真、鞑靼国取索财物、抽发兵马用此牌
?—444北魏大臣。长乐信都人。一说先祖为匈奴独孤氏(刘氏)。乐陵太守、信都男刘提之子。力壮多智,袭父爵,数从征讨,进爵会稽公。后典东部事。泰常七年(422),太武帝监国,与古弼等被选侍东宫,对综机要
清代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僧格第三子。康熙十年(1671),僧格被异母兄车臣杀害时,以年幼,附牧其叔噶尔丹。二十七年(1688),随噶尔丹袭扰喀尔喀,领兵掠额尔德尼昭(汉籍名光显寺)。三
即“糺户”(1276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勿吉官员。勿吉族。北魏太和九年(485),奉命使魏朝献。是为见于史载勿吉通魏的第二位使臣。
北凉段业年号。397—399年,凡3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和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木里吉卫均称作默尔根卫或默尔根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