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阳八排风土志
书名。清李来章著。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为刻本两册,共8卷。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作者曾任广东连山知县,根据耳闻目睹及采访调查,详细记述了粤北八排瑶地区的地貌、建置、社会组织、婚姻宗教及生活习俗等等情况,是研究八排瑶社会历史主要参考书之一。
书名。清李来章著。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为刻本两册,共8卷。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作者曾任广东连山知县,根据耳闻目睹及采访调查,详细记述了粤北八排瑶地区的地貌、建置、社会组织、婚姻宗教及生活习俗等等情况,是研究八排瑶社会历史主要参考书之一。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即“经世大典”(1555页)。
1520—1557明代蒙古可汗。亦译打赉逊、打来素、打来宋、达赉逊库登、他赉孙阔通,或称库登汗、小王子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曾孙,※卜赤长子。嘉靖二十六年(1547),父卒,即汗位。一说至嘉靖三十年
即“议政王大臣会议” (615页)。
见“搜谐若鞮单于”(2194页)。
书名。清史馆总纂吴廷燮受《新疆大记》作者阚凤楼孙托而作。全书共9卷,分疆域、山、水、村屯、道路、沟渠、户口田赋、部族、物产、郡县建置始末等。记事至民国十一年(1922)。是继《新疆图志》之后又一部有重
见“伯笃鲁丁”(1092页)。
即“劝龙晟”(398页)。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