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尔巴图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见“勒苏濮”(1986页)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
见“武落钟离山”(1289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1655—1741清朝大臣。字善长。满洲正白旗人。舒穆禄氏。康熙十二年(1673)进士,由庶吉士散馆,改户部主事。二十二年(1683),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二十六年,因与德格勒互相标榜,被劾,籍入
蒙古汗国政区名。元太宗于乙未岁(1235)建(一说建于太宗五年,1233)。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农安县,或说在前苏联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相对的克拉斯诺雅尔山城;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有说为今辽宁开
即“国朝耆献类征初编”(1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