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勒比斯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将领蒙固尔岱、赫善追擒哈萨克锡喇至其地,遂请内附。遣卓兰、博苏尔满等进京朝觐,表示“奋勉自效”,要“倍于左部”。自是,每隔一二年、或三年,即遣使进京纳贡,并经常派人到伊犁等地贸易。
见“弘化公主”(645页)。
见“罨古只”(2360页)。
唐代在西域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吐火罗国所治遏换城(又称阿缓城,位于今阿富汗北部)置,以其王叶护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蓝氏、大夏、汉楼、弗敌、沙律、妫水、盘越、忸密、加倍、粟特、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札布噶河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乌里雅苏台军营城界,西至巴噶图尔根接辉特旗界,南至库勒根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席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雍
①(?—1696)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沙尔达虎之子。初任佐领。顺治十四年(1657),授秘书院侍读学士。十六年,袭父职为宁古塔总管。十七年(1660),与副都统尼哈里率兵至黑龙江、松花江
见“卡班巴伊”(547页)。
1247—1275元朝大臣。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之侄。年20余,与从兄廉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处事慎密。至元初,以北部王拘杀使者,奉世祖命往谕,致使王悔谢,以功受赏赐。进
元末云南大理总管段功女。亦作羌奴,小名僧奴,又名宝姑。白族。大理人。※段功嫡妻高氏所生,第十一代总管※段宝姊。惠宗至正二十四年(1364, 一说二十六年),父被蒙古梁王诱杀于中庆(亦即鄯阐,今昆明),
见“真珠叶护可汗”(1819页)。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