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抹阶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产品供主人家食用,亦可留少量自用。经营的林地无年限规定,甚至可代代相传。但主人也可随时收回。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一作“金珠”(藏语意为“目如龙”)、“格当公巴”(藏语音译,意为“九坝”,寺庙名)。宗政府驻格当村,故名。位于珞瑜地区东端、波密的西南部。原为达木村珞
见“阔出”(2273页)。
书名。全称《青史佛教教法源流》。通称为《青史》。藏族学者桂译师※熏努贝(1392—1481,一译廓诺·迅鲁伯)著。明成化十二年,(1476)成书。成化十七年(1481)在熏努贝去世当年,由大译师索南绛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
布依族民歌。流行于贵州布依族地区。相传古已有之,明清多有记载。有五言四句和七言四句两种。两首合成的称“双调”、“排排歌”,两首以上连缀在一起的称“长歌”。曲调有“大调”、“小调”两种。大调放声歌唱,歌
青海省方志,近人许崇灏(甘肃人,字公武)编撰,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邱向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再稽古籍有关记载,重编而成。民国三十二年(1943)于重庆土纸铅印,分11章:第1章总说;第2章
蒙古国初秃麻部女首领。秃麻部长歹都忽勒莎豁儿之妻。初随夫归降蒙古。夫死,主部事。因成吉思汗许诺八邻部贵族豁儿赤于该部选美女30名为妻,怀怨,率部民举兵反抗,拘捕豁儿赤。太祖十二年(1217),又执俘前
东汉时鲜卑首领,大都护。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在汉朝联络鲜卑打击北匈奴政策的诱使下,向汉辽东太守祭彤请求效力,受命袭击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斩首二千余级。其后,连岁出兵攻击北匈奴,持所斩获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