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乐水
见“潢河”(2464页)。
见“潢河”(2464页)。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
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办事的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额设两员,一员由满蒙京官内简放,办理乌里雅苏台等地方事务;一员由喀尔喀四部中的贝勒、贝子中选任,办理喀尔喀四部事务。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札布哈朗特)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见“羌娜”(1140页)。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弘治(1488—1505)间,因不堪忍受地方官吏与土豪的欺压和搜刮,在凤凰山区号召壮族农民进行武装反抗,率众攻占古田县城,县令弃城出逃。后县令遣典史入县
见“亦麻河卫”(874页)。
见“祝孔革”(1769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甘肃岷州。宣德三年(1428)十一月,该族喇嘛烟丹癿等入朝贡马,赐以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正统十四年(1449),僧人领占藏卜亦入朝贡马及方物,赐宴及钞、彩币表里等。后依
西夏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1正使、1副使、1判、2承旨、2都案、2案头。
清初文人。字章民,一字甸臣,号匡庵。江苏溧阳人。回族。幼聪颖,工诗词文辞,兼精书画。初试未第,留京师(今北京),贫甚。以行卷谒尚书袭芝麓,受赏识,被视为真才子,获周济。顺治十八年(1661),中一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