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
见“咄于”(1388页)。
清朝将领。又作猷吞。达斡尔族。姓孟尔丁氏,西布特哈正黄旗宜卧奇屯(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善用强弓,勇力过人。曾在木兰围场射虎1只,为高宗弘历所赏识。乾隆二十年(1755),从征伊犁,因解
西魏至隋初府兵及其家属集中居住的城坊。据《周书·武帝纪》载,天和元年(566),曾“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军府各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人、佐2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开皇十年
见“康国”(2100页)。
清初京畿单身(无地)汉人投充旗下当差者之称。按照清政府规定,单身投充者每人给“一绳”之地。嘉庆《清会典事例》卷905《内务府·屯庄》项下载:“带地来充者,为投充人;单身投充愿领地纳银者,每给一绳地(合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即“笃进”(1677页)。
见“元羽”(225页)。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