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唐沈叔安撰。《旧唐书·经籍志下》、《新唐书·艺文志四》均著录《沈叔安集》二十卷。其后未见著录,当久已亡佚。《全唐诗》存诗一首,《全唐诗补编》补一首。
掺杂。寒山《诗三百三首》之二五一:“清沼濯瓢钵,杂和煮稠稀。”
喻指危害身心性命的事物。典出《吕氏春秋·孟春》:“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白居易《寄卢少卿》:“艳声与丽色,真为伐性刀。”
①谓花草芳香鲜美。白居易《县南花下醉中留刘五》:“百岁几回同酩酊,一年今日最芳菲。”②荣耀。杜甫《送卢十四弟侍御护尚书灵榇归上都二十四韵》:“对扬期特达,衰朽再芳菲。”③香花芳草。贺知章《采莲曲》:“
【介绍】:生卒年、籍贯、事迹不详。一作商绪。《新唐书·艺文志四》置之于唐末作者之列,著录别集《潜阳杂题诗》三卷。作品已佚。
诗集。一名《周中丞集》。唐周繇撰。《唐诗纪事》误载周繇曾为“御史中丞”,后人或误称为“周中丞”。《新唐书·艺文志》未著录其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著录《周繇集》一卷,《宋史·艺文志》未见著录,《唐才
【介绍】:据其《郡中客舍》诗,麟或为吴(今江苏苏州)人。开元间,历仕监察御史、侍御史兼殿中。天宝初官金部员外郎,后迁洪州刺史。芮挺章编《国秀集》选其诗1首。《全唐诗》录存此诗。
指格律诗一联上下句中处于对仗地位的词语词性虽然相同,但不是属于同一事物类别的词。如“花”对“鸟”、“白云”对“紫微”等。参见“八对”、“二十九对”。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豪爽》:“王处仲每酒后辄咏‘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以如意打唾壶,壶口尽缺。”后因以“唾壶缺”谓人心怀忧愤而慷慨悲歌。独孤及《代书寄上裴六冀刘二颍》:“载来诣
烧掉奏议草稿。《晋书·羊祜传》载,羊祜历职二朝,“其嘉谋谠议,皆焚其草,故世莫闻”。又《宋书·谢弘微传》载,谢弘微“每有献替及论时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后以“焚草”为居官谨慎之典。亦作“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