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定四分僧戒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成。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得以广泛流传,具有很大影响。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通俗易懂,择摄它本之长,汇作者新见,扬南山律宗宗旨。不失为研习四分律、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一卷。近代奚世干(生卒年不详)撰。世干字挺筠,江苏南江人,口哑不能讲话,而通小学。曾欲纂辑《说文解字通考》,因其庞大,仅存纂例,全书未成。此编乃是奚氏读《说文》的笔记,旨在校正文字方面。奚氏于段玉裁、
二十卷。荷兰人希勒格(G.Schlegel)撰。此书共分为二十卷。每卷一个国家,这二十国是:扶桑国、文身国、女国、小人国、大汉国、大人国、君子国、白民国、青丘国、黑齿国、女股国、劳民国泥离国、皆明国、
清钱澄之(1612-1693)撰。钱澄之,初名秉镫,字饮光,号田间,桐城(今安徽桐城县)人。明末清初诗人、学者。万历时诸生,弱冠时以抵阉党闻名。崇祯时以明经贡京师,屡上书言时政得失。后游吴越间,被复社
五卷。元代沙门祥迈(生卒年不详)撰。祥迈,俗姓延、字如意。山西太原人。九岁出家,随师请业,居磐山甘泉普济寺。学勤思进,博通内外典,尤善文笔。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奉敕所撰《辩伪录》,亦称《至元辩伪
四卷。清方秉孝撰。方秉孝,字行先,号农髯,云南晋宁人。盘龙山位云南府晋宁州东面五里,山多松树,形如盘龙,以此得名,又名万松山。是山元代名僧莲峰禅师道场。《徐霞客游记》载:莲峰,名崇照,元至正年间八月十
一卷。南宋周密(1232-1298)撰。周密字公谨,号草窗、苹洲、四水潜夫、弁阳老人等,济南(今属山东)人。生平事迹详见《齐东野语》。此书分为九类,其文与所作《云烟过眼录》、《癸辛杂识》等书大同小异,
二卷,首一卷。清毕一谦修,耿举贤纂。毕一谦字益之,满洲镶蓝旗人,贡监出身,乾隆七年(1742)任高唐州知州。耿举贤,邑人,举人出身。毕一谦莅任后,见旧志体制、叙述,皆有未备。欲重为修纂。又因距前志仅三
一卷。清魏崧撰。崧字祝亭,湖南新化人。因取士有五言试帖,应仕者每因一字之讹,致被遣落。绍衣堂氏因有《四声便览》之作,于并收者注明平韵某仄韵某。魏氏就《四声便览》详加注释以成是书,依《字典》分部,按笔画
①八卷。清刘萧纂修。刘萧字功人,浙江会稽(今绍兴)人,拔贡出身,康熙四十九年(1710)任莘县知县。刘萧掌莘县后,见邑志自康熙十一年知县刘维桢重修后,又四十余年未修。前志乃奉檄所纂,仓卒成志,简略舛误
见《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