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十六卷。清吴宾彦修,王方岐纂。吴宾彦,字粲园,浙江钱塘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经历荣任庐江县事。庐江古为庐子国,自隋大业中,始改为县。清属庐州府管辖。庐江志一修于明嘉靖二年,再修于嘉靖四十二年,
五卷。清胡绍勋撰。胡绍勋字文甫,安徽绩溪(今安徽绩溪)人。拔贡举孝廉方正。是书大都即训诂声音,以析古今异义。前人所已言者不多述,前人所未言与言之未尽者,则为引伸而补正。间有独抒心得绝无好为攻击驳难之习
一卷。元代释原妙(1238-1295)撰。原妙,俗姓徐,字高峰,江苏吴江(今属江苏省)人。从师于雪岩祖钦,后入临安龙须山力参。又至天目西峰狮子岩隐居,时称“高峰古佛”。妙原所作语录体佛书——《高峰大师
十二卷。清吴伟业撰。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别号鹿樵生,江苏太仓人。明崇祯进士,授编修,明末复社重要成员。清顺治时,充太祖、太宗圣训纂修官,后任国子监祭酒。本书约成于顺治九年(1
四卷。清邹代钧撰。邹代钧(1853- 1908),字沅帆,湖南新化人,邹汉勋长孙。光绪十一年(1885)随使英俄等国,得以遍购外国各种地图,其家所藏方志及精本地图之多,海内推为第一。又精缩地比例之法印
十六卷。清胡凤丹(1823-1890)撰。胡凤丹,字齐飞,号月樵,永康(今浙江)人。此集凡诗十六卷。卷一为古乐府三十九首,卷二为古乐府三十一首,卷三为古体诗四十一首,卷四为古体诗二十九首,卷五为古体诗
十二卷。元王好古(1200——1264)撰。王好古,字进之,号海藏,赵州(今河北赵县)人。王氏通晓经史,喜好医学。曾从师于张元素、李东垣学医,官本州教授。撰有《阴证略例》、《汤液本草》、《此事难知》等
续补《古书疑义举例》的作品,详见“古书疑义举例五种”。
二十一卷。明田艺蘅(约1570前后在世)撰。田艺蘅,字子艺,钱塘(浙江杭州)人。生卒年不详。田汝成之子。十岁时从其父过采石,即能赋诗,有佳句。后以岁贡生为休宁教谕,不久罢归。著有《田子艺集》,《留青日
见《戒庵漫笔》。